犹太复国主义定居者-殖民主义无法与巴勒斯坦人民共存!

Posted by Comi on July 25, 2024

致我们的土地,它是斗争的回报,

是渴望和燃烧中死去的自由。

我们的土地,在血染的夜晚,

是一颗为远方闪耀的宝石,

照亮了它之外的一切……

至于我们,在里面,

我们更加窒息!

马哈茂德·达尔维什的《致我们的土地》这首萦绕不去的诗篇反映了巴勒斯坦人民未实现的愿望。在面对无数挫折的情况下,这些挫折包括 1948 年的 “大灾难”、长达 75 年的占领和种族隔离、无数的侵略和土地盗窃行为、阿拉伯各国政府的背叛、阿拉法特和阿巴斯等领导人的软弱,以及美国对以色列总计数百亿美元的资助,巴勒斯坦人民坚持为民族解放而斗争。

2023 年 10 月 7 日,从作为露天监狱的加沙地带对以色列发动的闪电袭击,有力地展示了巴勒斯坦斗争的精神,并对美国领导的帝国主义集团和犹太复国主义敌人造成严重打击,暴露了他们“铁穹”防空系统的漏洞和他们号称无与伦比的军事力量的缺陷。

然而,在斗争过程中出现一些疑问也是自然而然的,尤其是对于那些为巴勒斯坦解放而奋斗的人来说。关于这场斗争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以色列会怎么样?

img

为了证明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民的罪行是合理的,一些犹太复国主义者有时会指责那些反对他们的人试图“取消”这个自

称为“犹太国家”的国家的存在权。他们回应说以色列有“生存权”。然而,这显然是错误的。国际法并不承认国家拥有“生存权”这种说法。这个想法本身就荒谬。拥有权利的是人,而不是国家。

集体行使个人权利是必要的,但它不能以牺牲个人权利为代价。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权利是自决权,即人民通过政治自治集体行使个人权利的能力。巴勒斯坦人民拥有自决权。现在,又出现

了一个新的问题。以色列人民有自决权吗?一些自由派和“马克思主义者”声称,经过 70 年对巴勒斯坦的占领,其中一些定居者已经成为“公民”,并形成了一个“民族”和一个“现代公民社会”的特征。

法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马克西姆·罗丹尼逊(Maxime Rodinson)避免妖魔化以色列殖民者或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及其拒绝将以色列视为现实(在他写作时)。他呼吁人们采取长期的视角,并进行广泛的比较研究,反思其他殖民历史。他恳求我们把殖民过程中的受害者和胜利者都看作是人。“他们——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将不得不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没有解决阿拉伯-以色列问题的革命性方案。”(罗丹尼逊,1973 年)

与罗丹尼逊类似,社会学家沙菲尔在他的论文结尾也写道:“以色列与巴解组织之间实现和平标志着海外欧洲社会非殖民化进程的新一波晚期浪潮”(沙菲尔,1999 年)。

1971 年,一位 35 岁的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领导人将这种“以色列民族”的概念斥为“幻想”和知识分子的妥协。这位年轻的巴勒斯坦人民解放阵线领导人后来起草了该组织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纲领并成为其发言人,他就是格桑·卡纳法尼,而接采访他的是后来成为世界知名的中东问题学者的弗雷德·哈利迪。

马茨彭集团1等人(罗丹尼逊和沙菲尔)认为,虽然最初可能没有犹太民族,但来到巴勒斯坦的移民在那里建立了一个新的共同体,可以称为以色列民族。

卡纳法尼对此理论的回答是:“……(以色列人是民族的说法)是一种幻想的知识分子妥协。这意味着任何殖民者群体,只要占领一个地区并呆在那里一段时间,就可以通过说他们正在发展成一个民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这是一种殖民主义的局面。你所拥有的是一群人,出于各种原因,合理或不合理,被带到世界上的一个特定区域。他们所有人都参与到殖民主义的局面中,同时他们之间也存在着剥削关系。我同意以色列工人被剥削的观点。但这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情况,统治西班牙的阿拉伯人也是这样2。他们(西班牙人民)内部也有阶级划分,但主要矛盾是全体西班牙阿拉伯人与西班牙人之间的矛盾。”

另一个常见的犹太复国主义辩护说法是,以色列是通过合法政治进程建立的。这同样站不住脚。这种神话源于这样一个错误观念,即联合国大会于 1947 年 11 月 29 日通过的著名“分治计划”决议 (181 号决议) 在法律上分割了巴勒斯坦,或赋予犹太复国主义领导层单方面宣布以色列独立 (1948 年 5 月 14 日) 的合法地位。

img

事实上,犹太复国主义领导层正是在以色列的建国文件——181 号决议宣言——下声称拥有该决议的法律权力。然而,实际上,181 号决议根本没有实现这一点。联合国大会无权违背巴勒斯坦绝大多数居民的意愿分割巴勒斯坦。相反,大会只是提议将巴勒斯坦划分为独立的阿拉伯国家和犹太国家,这需要双方人民的同意才能生效。当大会将该计划提交安理会后,安理会明确拒绝了该计划,理由是联合国没有权力进行任何此类分割。

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单方面宣言通常被称为“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的前提是,发布宣言的人民对其行使自决权的地区拥有主权。然而,最终成为以色列的地区并不在犹太复国主义者的主权之下。

相反,在以色列宣告建国时,巴勒斯坦的土地中只有不到 7% 归犹太人所有。在巴勒斯坦的每个地区,阿拉伯人拥有的土地都比犹太人多。而且,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也占绝大多数人口,尽管犹太人大规模移民,但他们仍然只是大约三分之一的少数民族。说白了,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无权对他们通过战争和种族灭绝最终赢得的土地行使主权。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法禁止通过战争扩张领土。

以色列既没有历史合法性,也没有政治法律合法性。民族解放问题涉及土地问题和定居者问题之间的相互关联。列宁在他的著作《民族自决权》中引用了马克思的话:“爱尔兰人需要的是:1)自治和独立于英国;2)一场土地革命……”

因此,必须同时解决这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的胜利和解决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问题。这意味着一方面解放所有被占领的土地,包括城市、村庄、房屋、农田等,并且不向以色列定居者支付赔偿金;另一方面,需要实现从定居者手中彻底去殖民化,因为定居者是推进占领的财政和军事基础。如果不解决这两个问题,殖民者和被殖民者之间的矛盾就无法解决,这场斗争将屈服于改良主义,以色列“种族国家”将继续存在,这个依赖帝国主义的恶性肿瘤将继续依照帝国主义的计划生存下去。

无论美国提供多少资金和武器,无论定居者犯下多少暴行,无论摩萨德进行多少间谍活动,也无法摧毁巴勒斯坦人民的抵抗运动。巴勒斯坦人民的抵抗运动长期以来一直是全世界受压迫和被剥削人民的榜样。压迫者将被他们用来束缚被压迫者的枷锁所束缚。“以色列人民”永远不会获得自由,除非阿拉伯人民获得自由;巴勒斯坦人民永远不会获得自由,直到巴勒斯坦获得自由,以色列不复存在。

[发表于印度杂志《迈向新的黎明》,2024 年 1 月。]

作者:Tathagata 译者:Comi曦方

参考

  1. “马茨彭集团”的正式名称是“以色列社会主义组织”,“马茨彭”则是希伯来语的“指南针”的意思。马茨彭集团(Matzpen)是一个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左翼组织,成立于 1962 年。该组织最初是一个激进的社会主义和反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批评以色列国家是殖民主义和压迫的工具。他们主张建立一个单一、民主的巴勒斯坦国家, 所有公民,无论种族或宗教信仰如何,都享有平等权利。 马茨彭集团在 20 世纪 70 年代和 80 年代因其对以色列占领和巴勒斯坦人权的批评而闻名。他们组织了抗议活动,发表了声明,并出版了一份名为《马茨彭》的杂志。该组织还与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建立了联系。 马茨彭集团的立场在过去几十年中有所演变。今天,该组织仍然是一个批评以色列占领和倡导巴勒斯坦人权的左翼组织。然而,他们不再主张废除以色列国家,而是支持建立一个两国解决方案,其中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并存。 

  2. 格桑·卡纳法尼在引用西班牙的例子来说明为什么他认为以色列人不是一个民族时,指的是 711 年至 1492 年间摩尔人统治西班牙的历史时期。摩尔人是北非和伊比利亚半岛的穆斯林居民的总称,他们于 711 年征服了伊比利亚半岛的大部分地区,建立了多个伊斯兰酋长国。 在摩尔人统治期间,西班牙社会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包括阿拉伯人、柏柏尔人、犹太人和基督徒等不同族群。其中,阿拉伯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西班牙内部的矛盾和冲突逐渐加剧。基督徒王国开始反击,最终在 1492 年收复了格拉纳达,结束了摩尔人的统治。 卡纳法尼认为,西班牙的历史表明,即使不同族群共同生活在一个地区多年,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形成了一个民族。他指出,在西班牙,阿拉伯人和西班牙人之间始终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这主要体现在政治和宗教权力之争上。 尽管阿拉伯人在西班牙生活了八个世纪,但他们最终未能将自己融入荷主文化,也未能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卡纳法尼由此得出结论,以色列人也不可能通过占领巴勒斯坦来建立一个民族。 在巴勒斯坦-以色列问题上,卡纳法尼的观点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以色列人并不是一个民族,他们对巴勒斯坦的占领是殖民主义行为。因此,巴勒斯坦人民有权反抗以色列的占领,并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